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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贸学院设立青年教师科研基金

    【来源:    日期:2005/11/10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为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与发展,加快学科梯队建设,为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提供助力,经贸学院经过充分调研,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备案的基础上,于今年9月正式出台了《沈阳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科研资助与奖励办法》,并以此为依据,经贸学院进行了首届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的评选工作,结果于日前揭晓,景再方、彭艳斌、吴东立、王云飞、艾雪、刘晓光等6名教师获得首届青年教师科研基金资助。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科研资助与奖励办法》规定,青年教师科研基金评选面向学院35岁以下的在职优秀青年教师,通过个人申报、教研室择优推荐、学院资格审核的方式,每年确定5至6名入选人员,给予每人1000-5000元不等的资助额度进行科研活动。(经贸学院 吴东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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