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4月11日,我校正式出台《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管理办法》。
《办法》结合我校自身办学实际,从研究生导师遴选、导师资格审定、导师招生条件与审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主要权利,以及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考核与奖惩七个方面,共九章四十九条,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规定。
立德树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立身之本。《办法》的出台,为我校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研究生院 李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