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学校党委下发文件,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理解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严于律己,接受监督。
文件指出,《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文件要求各级党组织首先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学习和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其次,要大力开展《廉政准则》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的浓厚氛围,做好《廉政准则》宣传解读工作,把学习宣传《廉政准则》作为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重要内容,并把《廉政准则》的学习纳入学校2010年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第三,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委要求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本学期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文件最后强调,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把接受监督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习惯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审计处 刘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