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教科工委表彰了在2006—2010年“五五”普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我校被评为教科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赵永吉、李兴德、安俊学被评为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我校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努力健全队伍建设,以校报、广播站、橱窗等多种渠道认真宣传贯彻《宪法》《高等教育法》《消防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多层次推进了法制教育进校园工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