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委组织部获悉,经过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和公示,我校有27名学生被选聘为2014年辽宁省大学生村官。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主要目的是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保证党的事业薪火相传。自2008年大学生村官工作开展以来,从我校选聘到农村基层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共有272人,其中,2人获得2012年辽宁省“十佳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5人服务期满后在当地乡镇换届中被推选为副乡(镇)长。(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