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肃各种招生考试纪律,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加大学校教育行风建设的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建设人民满意大学,4月11日上午,党委书记郭明顺代表学校与全校47个处级单位负责人签署了《沈阳农业大学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责任状》,把纠风治乱责任追究制落到实处。
责任状对收费管理工作和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严格要求。明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辽宁省制定的高校收费政策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准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国家和省规定项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对收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坐收坐支、截留、挪用和私分收费收入以及公款私存和设立“小金库”等违规行为。服务性收费必须得到校收费领导小组批准并且不得超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责任状强调了招生录取工作中涉及的收费行为,要求实行“阳光招生”、“阳光收费”,做到招生政策、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六公开”,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责任状要求各单位、各部处进一步落实和推进院务、部(处)务公开制度,落实教育行风建设“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出现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单位和部门,除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之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纪委 刘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