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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处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理解新修订的《审计法》

    【来源:    日期:2006/06/05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6月1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开始实行。新修订的《审计法》是一部与时俱进的法律,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审计监督制度,明确规定了被审计单位和人员在审计监督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为宣传贯彻修订后的《审计法》,尽快熟悉和掌握新《审计法》的有关要求,连日来,审计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体同志认真学习,联系工作实际,深刻理解修订后《审计法》的意义,领会精神实质。

    修订后的《审计法》在保持原有框架结构和基本内容不变的基础上,主要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规范审计行为,坚持依法审计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适应了形势发展,总结了实践经验,并借鉴国际惯例,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修改。修订后的《审计法》共54条,明确了审计机关进行审计评价和审计决定的法律依据;完善了审计工作的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工作报告的重点;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审计机关对审计单位电子数据及其系统的核查权;将审计报告从审计机关内部文书确立为对外出具的法律文书;要求审计机关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重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确立了审计机关上下级之间的层级监督制度;明确了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审计机关要对内部审计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明确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增加了审计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人员是《审计法》规定的执法主体。审计处全体同志在学习中表示,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新修订的《审计法》的精神实质及其有关规定,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利用新修订的《审计法》赋予的权限和手段,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督力度,突出对重大经济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监督,查处重大经济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同时,要依法加强审计内部管理,规范审计行为,严格办事程序,保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第一,树立“民本审计”的理念,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把广大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审计工作关注的重点,通过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对师生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审计调查,并把审计与调查的结果公之于众,维护师生利益,促进相关工作。第二,积极探索效益审计的新途径,揭露纠正重大损失浪费的问题,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校园。加强对我校财务收支、基建、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审计和调查,重点查处重大的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相关部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第三,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修订后的《审计法》,经济责任审计法律地位更加突出,范围更加明晰,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应负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有利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提高,从而避免领导干部盲目追求政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有利于对个人廉政情况进行监督。第四,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维护学校经济秩序。将进一步按照学校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大揭露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积极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为维护学校经济秩序发挥更大作用。(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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