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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专题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来源:    日期:2006/10/20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10月17日下午,学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我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由党委书记郭明顺主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纯玉,党委副书记金宝莲和各党总支书记及直属支部书记、机关各部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张纯玉副书记在会上指出今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切实贯彻落实省市专项治理工作各项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我校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肖德富在会上对专项治理工作内容、重点、目标和步骤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部署。

    会后,纪委向全校下发了《印发< 沈阳农业大学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中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重点、步骤及组织领导等工作内容进行了详细部署。

    根据省市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要求和文件精神,我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是教材和图书销售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各类保险,医药购销,工程建设和修缮招标,校办产业经营和后勤服务,坚决治理在市场交易中收受回扣,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劳务费、佣金或报销各种费用等名义给予、接受财务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从中谋取私利的问题,同时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行治理和规范。通过专项治理工作,使我校教职员工提高对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使育人环境继续净化。

    我校专项治理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阶段,要求各单位认真召开动员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宣传报道,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第二阶段是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自查自纠方案,通过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明确整改重点,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第三阶段是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阶段,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对顶风作案以及性质恶劣影响面大的大案要案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第四阶段是整改处理阶段,对自查出的问题制定可行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第五阶段是巩固提高阶段,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案件的剖析,挖掘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制度。通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商业贿赂发生。(纪检监察审计处 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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