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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选聘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圆满结束

    【来源:    日期:2008/07/15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2008年5月15日,辽宁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辽宁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拉开了辽宁省首届选聘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序幕。今年辽宁省共选聘376名优秀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到村任职。我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共有65名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名参加“村官”选聘。经过定向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等程序,我校共27名学生成为辽宁省首届“大学生村官”。

    选聘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和国家从发展需要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有利于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对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大意义,中组部联合其它部委准备利用5年时间选聘10万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

    根据省委选聘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精神,学校由组织部牵头,学生处等职能部门配合通过校园网主页、校园宣传版等宣传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并积极配合阜新市委组织部、朝阳市委组织部等单位组织阜新、朝阳籍毕业生进行座谈,现场宣讲有关政策,并进行答疑和咨询。各学院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部署和落实。从省委组织部反馈的信息看,我校无论是组织报名还是通过考核,选聘人数位列全省高校前列。(党委组织部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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