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基础。为认真做好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并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根据国家新资助政策的要求,认真制订认定办法、建立认定机构,并于今年7月份开始全面启动2008—200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日前,此项工作已顺利完成。
学校高度重视此次认定和建档工作,张玉龙校长和金宝莲副书记等有关领导特别强调一定要详细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客观、公平、公正地做好贫困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得到资助。
本次认定工作经由学生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二次审核,最终确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为了真实地了解各个学院的认定和建档情况,校学生资助中心于11月初对全校17个学院进行了走访,对各个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和民主评议情况进行核对和抽样调查。到目前为止,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已全部完成,校院二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和档案已初步建立。
此次认定的贫困生共计4074人,占在校本专科学生24.66%,其中特困生1548人,占在校本专科学生9.37%。此次认定和建档工作为接下来的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依据。(学生处 章洪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