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沈河区残联召开了“文化助残”活动表彰会,对我校学生志愿者进行表彰。前来参加表彰会的我校团委副书记唐雁与沈河区残联理事长李岩就“文化助残”活动签署了为期暂定三年的合作协议。
    今年4月,我校团委联合沈河区残联策划并开展了“文化助残”活动,学校推选优秀大学生为沈河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进行义务家教。经过个人申报和组织选拔,来自七个学院的16名同学成为本次活动志愿者,为沈河区12名准备参加中高考的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义务补习功课。
    在表彰会上,志愿者代表表示,能够用自己的力量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是难得的社会实践,更是青年志愿者的责任和光荣,一定要将志愿精神进行到底!(团委  刘翠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