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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出台《接受捐赠鸣谢办法》等基金会运作制度

    【来源:    日期:2012/05/21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随着辽宁省沈阳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正式成立,与之相关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同时出台,为我校教育基金会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下健康发展提供了保证。

        5月18日,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表决通过了《辽宁省沈阳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辽宁省沈阳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辽宁省沈阳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对基金会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基金使用、基金运作、财务管理、保值增值及监管等事宜做出了明确规定。

        同日,学校印发了《沈阳农业大学接受捐赠鸣谢办法(试行)》、《沈阳农业大学接受捐赠项目命名管理办法(试行)》,对向我校提供捐赠的团体、单位以及社会人士的感谢和表彰的形式、办法进行了规定。(党委宣传部 左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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