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学校垫付209名博士研究生和2118名硕士研究生3、4月份助学金377万元,并召开研究生管理人员工作会议,要求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切实关心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
按照工作程序,研究生助学金应于学校收到省财政下拨的专项经费后予以发放,但为保障研究生正常学习和生活,学校决定今后不论国家财政专项拨款何时到账,都将按月、足额、及时发放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院 高华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