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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大幅度提高脱产博士后补贴标准

    【来源:    日期:2017/06/07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更好发挥博士后流动站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后培养质量,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校从事高水平科研工作,近日,学校出台《沈阳农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

    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和机构,明晰了招收类型、报名条件、培养与管理、福利待遇、经费管理等具体要求。为吸引更多优秀博士来我校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学校大幅度提高了脱产博士后补贴标准:在站两年内提供总额为16万元的日常经费,每人每月实发生活费用5300元,还可享受每月100元的生活补贴,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的伙食补助。如果脱产博士后配偶不能来沈工作,可享受每月100元的两地补贴,脱产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租住我校博士后公寓,如不租住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住房补贴等。

    自人才强校战略实施以来,我校博士后工作取得显著成果。截至目前,累计招收博士后301人,目前在站博士后72人,其中,13名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获资助总额达170万元;58名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获资助总额达287万元;2名博士后获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获资助总额6万元;1名博士后入选全国博士后风采展示汇编。在2015年度开展的全国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中,我校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结果均为良好。2016年,我校成功举办了“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全国博士后学术论坛,吸引了来自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及相关专业博士后等200余人参加论坛,社会反响良好。(人事处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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